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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6 16:47:42
半岛真人通过“协议”“会议纪要”“签批请示”等方式允诺对企业实现技改补贴,但部分允诺没有法律依据半岛真人,对于合法允诺的又不及时履行。行政相对人能否诉请人民政府履行?法院如何处理此类纠纷?
近日半岛真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围绕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分割、维护良好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等方面,选取较为典型的六个案例,展现贵州法院在统一大市场建设方面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入选其中的某铁合金厂诉某县人民政府行政协议案显示,某铁合金厂诉请履行的用电补贴、环保罚没收入及其他资金补助不符合相应的政策规定,某县人民政府作出会议纪要及相关签批文件虽符合行政允诺的构成要件,但不属于合法的行政允诺,依法不应履行。
2013年6月25日,某铁合金厂与某县人民政府签订《电炉技改建设项目投资合同书》。其中,第五条第五项约定项目建成点火后,某县人民政府同意对某铁合金厂原料运输成本进行补助,实行运输成本与生产用电量挂钩,按每月生产用电量800万千瓦时为计付标准。同时,该条第七项还约定某县人民政府保障该铁合金厂享受省、州、县出台相关扶持冶金企业政策。
之后,案涉电炉技改建设项目于2013年8月11日完成,某铁合金厂依约从2013年9月至2016年9月开展生产。
2013年12月至2015年10月,某铁合金厂多次经某县工信局向某县人民政府申请资金补助及奖励,某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8月10日召开常务会议并作出会议纪要,原则同意对该企业8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生产用电按照0.07元/千瓦时进行生产奖励扶持。
期间,某县工信局亦多次向某县人民政府请示,请求给予某铁合金厂技术改造资金补助,包括提前完工奖励、环保罚没收入等,请示均经时任分管副县长、时任常务副县长、时任县长签批同意。但最终某县人民政府仍未及时兑现相关奖励。
某铁合金厂认为某县人民政府不兑现奖励及补贴的行为违反了协议相关约定,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某县人民政府履行前述生产运费补助、用电补贴及相关资金补助。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某铁合金厂诉请中,仅生产运费补助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其他未在合同中约定的补助不属于人民法院审查范围,故判决责令某县人民政府履行案涉投资合同书第五条第五项约定的义务,与某铁合金厂结算原料运输成本补助款,作出补助决定。
二审法院认为,对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行政机关因行政协议履行衍生的审批程序、会议纪要等内部行政行为,虽在协议中未进行明确约定,也未直接送达行政相对人,但综合考虑会议纪要及相关请示签批内容来源于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且其内容与行政相对人产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该会议纪要及相关请示签批内容构成行政允诺,其效力已经发生外化,依法属于人民法院审查范围。行政相对人诉请人民政府履行,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其合法性,即政府作出的允诺是否有法律及相关政策依据、是否损害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本案中,某铁合金厂诉请履行的用电补贴、环保罚没收入及其他资金补助不符合相应的政策规定,某县人民政府作出会议纪要及相关签批文件虽符合行政允诺的构成要件,但不属于合法的行政允诺,依法不应履行。但对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生产运费补助,某县人民政府应当依约履行,遂改判某县人民政府向某铁合金厂支付生产运费补助2303800元,驳回该厂其他诉讼请求。
记者了解到,为鼓励企业产业升级、实现技术创新,《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明确,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以及为大企业产品配套的技术改造项目,可以享受政府资助或者贷款贴息。因此,为顺利招商,地方政府常以各种优惠政策、补贴补助吸引企业入驻半岛真人,但允诺过程常出现“空头支票”“违法允诺”等现象,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阻碍地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
本案中,某县人民政府通过“协议”“会议纪要”“签批请示”等方式允诺对企业实现技改补贴,但部分允诺没有法律依据,对于合法允诺的又不及时履行。贵州高院表示半岛真人,通过本案的裁判,从以下三个方面体现人民法院为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的典型意义。
一是准确界定人民法院对行政协议及其衍生行政行为的审查范围,对基于行政协议产生的“会议纪要”“内部批示”等已经发生外化的内部行政行为,均属于人民法院审查范围。
二是严格审查“政府允诺”的合法性,厘清合法与违法的行政允诺之间的界限和认定标准,倡导地方政府作出允诺时应遵循市场规律,不能一味替企业亏损买单,须科学把握市场的规模半岛真人、结构、需求、产能优势等,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促进地方经济良性健康发展。
三是全面全方位依法保护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企业在诉讼中花费的时长是判断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
“为避免衍生诉讼的产生及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人民法院不能仅从审判理念予以保护,裁判方式的选择对市场经济主体更为重要,对给付类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给付诉讼的基本处理原则,在判决中明确给付内容才更有利于保护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起到定分止争的作用。”贵州高院强调。